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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有机统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时间:2026-03-04  记者:   作者:   来源:人民网  点击: 33228 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对马克思主义人民立场的当代诠释,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价值根基。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抓住了经济建设这个“牛鼻子”。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其他工作就可以更好展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人民为中心是我们的根本执政理念”“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建议》在阐释“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时提出:“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人民为中心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相互关联、相辅相成,在社会矛盾发展运动中形成客观规律与主观目标、社会主体与历史规定的有机统一,彰显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高度一致性,共同服务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宏伟蓝图。

  基于社会基本矛盾理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以人民为中心,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是历史主体、实践主体和价值主体的哲学内涵的政治表达。

  唯物史观认为,人的实践活动推动社会基本矛盾发展,人的实践能力解决社会基本矛盾问题,人的实践目的影响社会基本矛盾轨迹,而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根本指向在于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在物质生产、精神创造和社会活动中,社会基本矛盾运动通常是以作为实践主体的人的能动性、社会性、历史性体现出来的。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的客观规定性与人的主体性、实践性和能动性有机统一,推动了社会发展,创造了人类文明。在社会主义社会,社会基本矛盾的主客观有机统一性,典型地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人民作为社会历史主体的内在规定性,为以人民为中心提供了经济社会基础。人民作为社会历史主体,是社会历史自身发展的固有属性,社会历史从根本上说是人民群众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历史。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是人类历史活动产生和发展的根本动因。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今天,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的经济主体成分,多种所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然存在的经济成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这些经济成分具有人民属性。因此,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为人民成为社会主体奠定了经济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必须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和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性通过人民的主体性实践得以实现,而人民的主体活动也通过遵循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得以展开。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关系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载体,它使得社会主义的社会基本矛盾现实地体现为人民作为社会主体的社会形态,从而为社会发展的根本方向和政治宗旨奠定了前提和基础,决定了人民作为社会历史发展主体的地位。

  人民作为社会发展根本动力的内在逻辑,为以人民为中心确立了实践主体地位。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是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过程中,社会基本矛盾形成的历史发展根本动力,是通过人的主体实践来体现和实现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波澜壮阔的中华民族发展史是中国人民书写的!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是中国人民创造的!历久弥新的中华民族精神是中国人民培育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是中国人民奋斗出来的!”在社会主义社会,社会基本矛盾的根本动力作用,是通过人民主体的实践来体现的。人民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人民群众的劳动实践为物质生产发展创造前提条件。同时,人民的社会实践活动也为精神财富的创造提供生产劳动和生活基础。因此,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伟大推动力量和最终决定力量。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生产关系调整、经济基础变革要求的上层建筑变化乃至更替,都是通过人民这一历史主体来体现和实现的。人民群众在生产过程中不断推动生产力发展并改变社会关系,由此深刻体现出社会基本矛盾在历史发展中的运动规律。

  人民作为发展目的的价值特质,为以人民为中心确定了价值基础。社会基本矛盾在不断推动生产力发展、社会关系变革的过程中,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社会条件。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不仅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主体,而且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价值主体。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矛盾运动的全过程,实现了客观的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与人民主体和自主性在新时代伟大实践中的有机结合,达成了社会发展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有机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我们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是要把握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客观规律,通过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更好相适应,不断实现人民利益,引领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向前发展,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新时代以来,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巩固了人民的主体地位,体现了社会基本矛盾的本质规定,凸显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主体实践特征。“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等重要理念的系统阐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等重大战略部署的实施;“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地方改革的成功实践,这些从理念引领、战略部署到实践落地的全方位探索与系统性推进,让人民主体地位在社会主义经济关系、政治关系、社会关系中得到更充分、更全面的彰显,不仅巩固了人民作为历史主体的中心地位,更让人民的主体意识、主体能力、主体价值在新时代的伟大征程中得到前所未有的提升,成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最深厚力量源泉。

  基于社会主要矛盾理解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社会主要矛盾是在社会发展特定阶段起支配性、决定性作用的矛盾,本质上是社会基本矛盾在社会发展不同历史时期的具体呈现。社会主要矛盾是确定党和国家在特定历史阶段的中心任务的依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和人民事业能不能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取决于我们能否准确认识和把握社会主要矛盾、确定中心任务。”社会基本矛盾在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不同社会条件下,其表现形式、解决方法有所不同,由此形成了不同的社会主要矛盾,决定了不同历史阶段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解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要矛盾的核心内容、重要保障与关键路径。马克思主义认为,物质资料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改造世界的首要对象是自然世界,而物质资料生产正是人类与自然发生联系、改变自然形态的最直接实践。在诸多人类实践中,经济建设是物质资料生产的核心载体和主要路径。对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国来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无疑是夯实国家发展根基、满足人民物质文化需求的根本支撑。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下,我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从2012年约52万亿元攀升至2025年超过140万亿元,经济增速在主要经济体中名列前茅,连续多年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保持在30%左右,是世界经济发展最稳定、最可靠的动力源。我国产业结构持续升级,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步伐加快,工业领域加速从要素驱动、投资规模驱动发展为主向以创新驱动发展为主转变,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2025年我国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提升至17.1%。我国不仅是全球唯一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中全部工业门类的国家,更成为全球制造业的“火车头”。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载人航天、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等领域取得重大成果;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新三样”跨越发展引领全球……这些成就充分证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新时代彰显出更强大的实践伟力。

  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要求经济建设更好发挥基础作用、中心作用,为各领域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支撑和动力牵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也突出强调了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这就是说,要把握住我国现阶段社会基本矛盾的主要方面,重点是发展。”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把握新时代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要求提供了科学指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引领发展全局,既能够推动基础设施完善、产业升级等硬实力提升,也能够带动公共服务优化、治理效能增强等软实力发展。如我国通过政策引导、市场调节等多种方式,让金融资本、民营资本等流向民生关键领域,在扶持小微经营主体、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保障重点群体需求、推动民生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要矛盾精准把握作出的战略抉择。经济建设在满足人民物质需求、催生更高层次社会需求、牵动各领域协同发展等方面都发挥着根本性作用。这首先是由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决定的,也是由经济建设在国家发展中的基础性地位决定的。中国的社会发展实践充分证明: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就能掌握和推动现代化全局;脱离这个中心,整个现代化事业都会受到损害。

  遵循社会矛盾运动规律,深刻把握以人民为中心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有机统一

  以人民为中心来源于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是贯穿社会主义建设全过程的价值内核,也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价值归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性质、目的和方向的根本定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焦于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阶段性诉求。社会主要矛盾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具体表现,决定了经济建设作为破解矛盾的基本途径,具有鲜明的实践属性和阶段性特点。以人民为中心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有机联系表明,党的中心任务和中心工作既遵循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又回应了不同阶段的发展诉求,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运动规律的准确把握和创造性运用。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主要体现如下:

  两者之间具有“主体—客体”相适应的有机统一关系。以人民为中心彰显经济建设的实践主体,以人民为中心的主体导向确保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始终指向人民至上的价值旨归。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客观支撑,其高质量发展是确保主体全面发展的物质前提,使主体需求能落地、能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就要求将人的发展作为物的发展的根本尺度,既防止“人困于物”的匮乏,也要警惕“人役于物”的异化。遵循以人民为中心,就要在物的生产、提质与分配过程中精准回应人的需求、尊重人的价值、保障人的权益,确保物的发展始终服务于人,实现“人得其所、物尽其用”的良性循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路线方针和客观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动我国社会生产力不断向前发展,推动实现物的不断丰富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统一。”通过经济建设的实践成果,丰富以人民为中心的内涵,不断使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理念转化为民众可感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比如,2025年底,随着陕西西安至延安高铁开通,我国高铁营业里程突破5万公里,是全球最大、最先进的高铁网,营业里程超过全球其他国家总和的两倍。其意义不仅在于技术的迭代突破、营业里程的规模等指标领先世界,更在于飞速发展的高铁大幅缩短中西部与东部地区的通行时间,让各类要素跨区域流动更顺畅,推动地区间形成产业协作的新的发展格局;以优质服务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商务、旅游、探亲出行更便利,直接提升了数亿人的生活品质和效率。这正是以人民为中心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生动实践。

  两者之间具有“动力—保障”相互支撑的有机统一联系。以人民为中心是驱动发展的核心引擎。人民需求是最持久、最可靠的发展动力。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从满足温饱到期待高品质生活,不断催生新的消费需求和市场空间,为经济建设提供持续的需求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内需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基本动力,也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使内需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和稳定锚”,深刻揭示了人民需求作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核心逻辑。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蕴含在亿万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之中。企业对营商环境优化的期待、农民对增产增收的渴望、群众对民生配套完善的期盼,这些真实诉求正是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泉。同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人民幸福提供经济保障。它通过经济发展筑牢经济根基,为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目标提供不可缺少的物质前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无论是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的完善,还是生态环境的改善、社会治理的优化,都需要经济发展提供财力、技术和资源支撑。脱离经济建设的保障,以人民为中心就会失去现实基础。经济发展带来的资源要素优化配置,也能让人力、物力、技术等资源更高效地向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社会治理领域倾斜,破解发展中的资源瓶颈问题。因此,以人民为中心不断为经济建设注入价值动能、发展动能,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推动经济模式转换和产业结构升级过程中,为人民的美好生活构筑物质基础与发展平台;人民需求在新平台上又呈现新的内容,为经济建设赋予了新动力。两者在“动力—保障”的辩证互动中,彼此赋能、相互促进,持续推动经济社会的整体进步。

  两者之间具有“目的—手段”相辅相成的有机统一联系。以人民为中心明确“实现什么样的发展”的核心目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则回答“如何发展”的关键路径问题。一方面,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是造福人民,让广大劳动者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根本上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全体人民的福祉,最终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这正是以人民为中心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目标追求上的高度统一与深度契合。这种统一与契合具象化为亿万民众可感可知的生活变迁。比如,2012年至2025年期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6510元增加到43377元,2025年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的2.34降至2.31,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持续缩小,充分体现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另一方面,经济建设通过破解发展矛盾、赋能民生改善,为以人民为中心提供坚实的实践支撑。比如,经济总量的扩大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伴随我国经济总量的持续增长,“十四五”以来,每年城镇新增就业稳定在1200万人以上,在14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实现了比较充分的就业;区域协调发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了地区差距,中西部地区经济增速快于东部,农村居民收入增速连续多年快于城镇居民,“东数西算”“西电东送”等工程推动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保障人民平等享有发展机会;等等。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既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目标取向,又是实现人自身发展的实践路径。因此,以人民为中心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价值本位,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以人民为中心的路径要求。

  两者之间具有“原则—路线”相贯通的有机统一联系。在现代化进程中,有什么样的原则,就会有相应的路线。西方现代化中资本主导、个人主义、强权逻辑的原则带来殖民扩张、霸权垄断与掠夺的特征。中国式现代化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作为兴国之要,创造了后发国家实现现代化的崭新路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现代化道路最终能否走得通、行得稳,关键要看是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求用人民主体地位和人民的全面发展统摄资本逻辑,同时积极发挥资本作为重要生产要素的生产力属性,通过市场化改革激活资本活力,助力技术创新、产业升级与就业扩容,探索出一条利用资本服务于人民的现代化之路。比如,全国工商联发布的《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025)》显示,截至2024年底,全国共有23.51万家民营企业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产业投资额达1.23万亿元,惠及16.19万个乡村,民营企业成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另一方面,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要求以内生性发展推进本国现代化,摒弃西方殖民掠夺式的现代化老路,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中国式现代化以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为战略支点,通过内部产业升级与消费扩容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通过平等互惠的国际贸易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与产能合作,助力有关国家和地区实现产业升级和经济振兴。由此可见,以人民为中心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中国式现代化价值与规律相统一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成功走出现代化新道路的重要法宝,为后发国家实现现代化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范式。

  立足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实现好以人民为中心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有机统一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这充分体现了我国在世界动荡加剧、国际经济贸易秩序遭遇严峻挑战、大国博弈更加复杂激烈的世情下,集中精力做强国内经济的坚定决心;进一步明确了实现质的有效提升与量的合理增长相统一,把“蛋糕”做大做好的经济发展导向;是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的战略考量。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以人民为中心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被赋予更具时代性、创新性的内涵,使两者的有机统一更加紧密、更富现实意义,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坚持人民至上与坚持高质量发展的有机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一点,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部署经济工作、制定经济政策、推动经济发展都要牢牢坚持这个根本立场。”坚持人民至上与坚持高质量发展是“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其中,坚持人民至上是底色,推动高质量发展是主题。必须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十五五”时期发展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同时,“十五五”时期继续将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主题,并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重要抓手,力求在科技创新、新动能培育、经济结构优化上,取得实质性突破。

  改善民生与发展经济的有机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相辅相成,必须协调并进。要把改善民生作为促进社会发展的重点,在发展经济的同时稳步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经济发展是改善民生的前提,而持续改善民生又能拉动内需,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发展拓展空间。“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就是要聚力实体经济与新质生产力,稳就业、增收入,夯实民生物质基础;同时扩大优质民生供给,提振消费、优化公共服务,释放有效需求牵引供给升级,实现发展与民生互促共进。

  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的有机统一。“十五五”时期,既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壮大实体经济,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又要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加快全面绿色转型,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这一系列部署指向构建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协同并进、物质富足与精神富有相得益彰的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持久动力,推动民族复兴伟业稳步推进。

  在“十五五”这一关键时期,实现以人民为中心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有机统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力。围绕经济发展和人民需求两大关键导向,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通过加快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统一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等,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强化政策实施效果评价,健全预期管理机制,优化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稳定市场信心、凝聚发展共识。同时,坚持从人民利益出发谋划和推进改革、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优化和创新体制机制。更加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以人民的高品质生活和全面发展为根本价值尺度,以全体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制度评估标准,让制度建设真正扎根人民需求、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成为回应民生期待、破解民生痛点、保障民生福祉的坚实保障。

  以高水平科技创新搭建经济与民生新桥梁。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经济提质与民生改善都离不开科技的力量。科技创新是连接经济增长与民生改善的关键纽带。科技创新通过突破核心技术、催生新兴产业,推动经济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型,进而带动产业升级、提升经济发展质效。同时,科技创新通过技术落地让民生服务更便捷、更普惠、更优质。比如,远程医疗、AI辅助诊断技术打破地域限制,让偏远地区群众共享优质医疗资源;智慧教育平台、个性化学习系统推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等等。科技创新带来的民生改善能够激发居民消费潜力,为经济发展注入内生动力;民生领域的需求升级也能推动科技创新迭代,形成经济赋能民生、民生反哺经济的良性循环。

  以高品质生活标定高质量发展新方向。新时代的高品质生活,核心是从“有没有”向“好不好”全面升级,目的是让高质量发展始终围绕人民的高品质生活需求调整方向、配置资源、优化路径。具体可从4个维度推进。一是以民生需求指引产业发展方向,如围绕健康需求,推动生物医药、智慧医疗等产业发展;对接宜居需求,推动绿色建筑、智能家居等产业发展。二是以公共服务均等化校准资源配置方向,如聚焦农业农村现代化,逐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三是以共同富裕目标引领分配改革方向,如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四是以绿色低碳转型明确发展模式方向,如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让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中享受高品质生活。

  以高效能治理实现高质量发展新突破。2025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指出:“以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高效能治理主要是通过系统优化治理体系、全面提升治理能力,以更集约的治理资源投入,同步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与民生福祉改善的最大化治理成效。这要求在“十五五”时期加强创新驱动治理,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构建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格局,筑牢新质生产力发展根基。加强要素配置治理,通过促进各类要素资源高效配置,让经营主体更高效地参与经济活动,为公平分配积累物质基础。加强协同联动治理,通过完善议事协商机制、优化资源整合机制、健全联动处置机制,推动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组织间的高效联动,激发人民群众的主体意识与参与活力,引导各方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夯实社会治理群众基础。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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